为大力引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,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,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活力之城建设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杭州市全球引才“521”计划。从2016年开始,用5年时间,在全市重点创新项目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、企业和金融机构、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成果转化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领域,引进并重点支持2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、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。每年引进10名左右拥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,在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从事创新工作的青年人才。
科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
1.华裔,博士
2.副教授以上或同等高级职务,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
3.年龄≤55周岁(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)
4.来杭时间≤3年
5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科技创新人才短期项目
1.华裔,博士
2.正教授以上或同等高级职务,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
3.年龄≤55周岁(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)
4.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(含杭州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)工作
5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3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2个月
创业人才项目
1.华裔,海外硕士以上学位
2.年龄≤55周岁(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)
3.创业经历或知名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
4.回国时间≤6年
5.企业成立1年以上、5年以下(2015年4月16日-2019年4月15日内创办)
6.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;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
7.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≥200万元人民币,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
8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经营管理人才项目
1.华裔,经济、企业管理或金融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
2.担任过中高级管理岗位的经营管理人才或中高级岗位的金融人才,且具备3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经
3.经营管理人才:副总经理以上职务,经营管理性工作, 且年薪不低于100万元;
金融人才:从事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。
4.年龄≤55周岁(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)
5.来杭时间≤3年
6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外专人才长期项目
1.非华裔,博士
2.副教授以上或同等高级职务,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
3.年龄≤65周岁(1959年4月15日后出生)
4.来杭时间≤3年
5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半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外专人才短期项目
1.非华裔,博士
2.正教授以上或同等高级职务,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
3.年龄≤65周岁(1959年4月15日后出生)
4.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(含杭州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)工作
5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3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2个月
外专经营管理人才项目
1.非华裔,经济、企业管理或金融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
2.担任过中高级管理岗位的经营管理人才或中高级岗位的金融人才,且具备3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经
3.经营管理人才:副总经理以上职务,经营管理性工作, 且年薪不低于100万元;
金融人才:从事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。
4.年龄≤65周岁(1955年4月15日后出生)
5.来杭时间≤3年
6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外专创业人才项目
1.非华裔,海外硕士以上学位
2.年龄≤65周岁(1955年4月15日后出生)
3.创业经历或知名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
4.回国时间≤6年
5.企业成立1年以上、5年以下(2015年4月16日-2019年4月15日内创办)
6.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;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
7.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≥200万元人民币,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
8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。
文化艺术人才项目
1.引进主体为我市高校及文化单位
2.华裔,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1年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
3.年龄≤55周岁(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)
4. 从事舞台艺术、经营管理、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,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
5.来杭时间≤3年
6.长期项目: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3年, 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高技能人才项目
1.华裔
2.从事技能领域相关工作,|且具备本工种3年及以上海·外相关工作经历
3.年薪不低于15万元
4.年龄≤3年
5. 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青年人才创新项目
1.原则上为华裔
2.海外博士学位,1年以上外科研或金融工作经历;或国内博士学位,,3年以上海外科研或金融工作经历
3.年龄≤40周岁(1980年4月15日后出生)
4.来杭时间≤3年
5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6.允许国外高校毕业后来华人事博士后研究,出站一年,且在杭工作的非华裔人员申报
青年人才创业项目
1.华裔,海外硕士以上学位
2.年龄≤40周岁(1980年4月15日后出生)
3.创业经历或知名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
4.回国时间≤6年
5.企业成立1年以上、5年以下(2015年4月16日-2019年4月15日内创办)
6.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;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
7.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≥100万元人民币,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
8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西部县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
1.引进主体为富阳区、临安区、桐庐县、淳安县、建德市等地用人单位
2.华裔
3.属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
4.海外硕士以上学位,或具备海外相关科研工作经历
5.年龄≤55周岁(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)
6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西部县市科技创业人才项目
1.引进主体为富阳区、临安区、桐庐县、淳安县、建德市等地用人单位
2.华裔
3.年龄≤55周岁(1965年4月15日后出生)
4.创业经历或知名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
5.回国时间≤6年
6.企业成立1年以上、5年以下(2015年4月16日-2019年4月15日内创办)
7.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;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
8.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≥200万元人民币,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
9.引进后在杭全职工作≥5年,每年在杭工作时间≥6个月
直接认定
1.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
2.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
3.国际知名学者
4.国际一流科技型企业核心管理人员
5.外省国千人才,年龄≤58周岁
6.紧缺急需的其他顶尖
申报程序报程
1.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,可通过杭州市海外人才网,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。
2.推荐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组织部门牵头,区、县(市)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,审核辖区内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,填写审核意见并推荐参选。
3.资格审核。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,相关市级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,审核被推荐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,填写审核意见并推荐参加评审。
4.学术成果验证对被推荐参选的创新人才人选(含青年人才人选)进行学术成果验证。
5.集中评审分书面评审和面试答辩两个阶段。由遴选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,按名额确定初步人选。进入面试答辩的申报人需提交由所在区、县(市)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。
6.实地核查和政治审查对拟入围的创新人才人选、青年人才人选和直接认定人选组织到岗情况核查,对拟入围的创业人才人选组织实地核查。对全部入围人选开展政治审查。
7.公示。
8.确定人选公示后无异议的,文件形式公布入选名单。